美歐政客組織借“立場新聞”案發佈不實言論
港府強烈譴責抹黑港新聞自由
【新華社香港三十日電】針對香港區域法院日前就一宗“串謀發佈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裁定三名被告罪名成立後,美英和歐盟官員、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和部分外國媒體作出不符事實及純為政治目的之言論,抹黑香港特區新聞自由的情況,凸顯其偽善、雙標的行為,香港特區政府三十日表示強烈不滿。
特區政府發言人稱,特區政府強烈要求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外國媒體等,立即停止惡意攻擊、詆譭香港新聞自由的抹黑行為。
發言人指出,香港市民擁有香港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也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香港基本法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下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出版等自由。
發言人強調,與世界其他地方一樣,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法律。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及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
發言人重申,市民(包括新聞工作者、評論員和專欄作家)一如既往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和言論自由,無須擔心會誤墮法網,也不要誤信外部勢力的危言聳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