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文學獎小說組參賽總結
第十四屆澳門文學獎結果於六月下旬公佈,我的作品《天台上的哪吒》獲短篇小說亞軍,這是我第三次名列小說組三甲,雖然我對此賽果高興不起來,但決定還是信守自己許下的承諾,以後不再參加“澳門文學獎小說組”。以下,且容我緩緩道來。
入正題前先解說一下,澳門文學獎自第十二屆起改制,小說和散文的參賽作品分為本地組和公開組,同時為區分新創設的中篇小說類(前身“澳門中篇小說徵稿”),因而過去的小說組便成為“本地組短篇小說類”了,為便於敘述,本文仍以“小說組”稱之。
為甚麼我說對結果高興不起來呢?老實說,我對今次的參賽作品較滿意,寫完後是覺得有冠軍相的,期待取得冠軍,為小說組的參賽生涯劃上句號。可惜事與願違,雖未至於飲恨,屈居亞軍卻是有點遺憾。
對自己作品水平我沒有懷疑,也深信冠軍作品實至名歸。有參賽及評審經驗的人都知道,冠亞季軍往往實力相當,只是些微分數之差。以我去屆文學獎的新詩類參賽作品為例,有一位評判給予一百分滿分,而另一位評判將之與後來的冠軍作品並列第一,可見“銀牌”也是含金量極高;從外地一些文學獎公佈的會議記錄來看,冠軍有時也是討論出來的結果。體現在體育競技上就是零點幾秒差距或“刁時”時的一分決勝。
雖說冠亞只是差在毫釐,卻是被記住與被遺忘的分別。我們大概會記得不少世界盃冠軍和奧運會項目的金牌得主,但除了李宗偉等萬年老二會被記住一時之外,銀牌得主誰會記得?
我說一個故事。中學時學校老師組織幾位同學參加由勞工局舉辦的職業安全活動周的競技比賽,初賽我們以第二名出線。對此,校長引以為豪,在周會上當着全校師生讚賞和鼓勵我們,說話語氣昂揚,要我們在決賽上取得佳績,奪取桂冠,為校爭光。(四之一)
太 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