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結婚一件事”
為推動民事登記服務電子化,特區政府今年八月十五日在一戶通推出“結婚一件事”和“出生一件事”服務,將原本由多個公共部門分散提供的服務整合為一項申辦服務,大幅減少結婚人和新生兒父母親臨部門及重複遞交文件的情況,打造“一件事情,一次辦結”的電子政務新體驗。今日先為大家介紹“結婚一件事”服務。
“結婚一件事”辦理的服務
合資格結婚人可透過“結婚一件事”辦理包括結婚申請、預約結婚日期、更新身份證婚姻狀況以及申請結婚津貼的服務,結婚人還可以選擇由民事登記局登記官、教堂的司祭或者私人公證員主持結婚。此外,如果結婚人選擇由登記官主持結婚,在登記當天便可更新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婚姻狀況,並領取結婚證明。“結婚一件事”讓結婚人一次完成辦理多項與結婚相關的行政手續,無需多次前往不同部門。
“結婚一件事”的辦理條件
“結婚一件事”的辦理條件,包括:一、男女雙方未婚;二、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三、一戶通用戶;四、屬以下任一情況:雙方持澳門居民身份證/一方持澳門居民身份證,另一方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俗稱“藍咭”)/雙方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俗稱“藍咭”)。
此外,“結婚一件事”須由男女雙方共同完成申請,具體申請步驟可瀏覽民事登記專頁(點選“結婚”→“普法資訊”→“教學影片”)(https://online-service.rn.dsaj.gov.mo/civil/civil-info/home)。下周將為大家介紹“出生一件事”服務,敬請留意。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考第一一/二○二四號法律《修改〈民事登記法典〉》的規定。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