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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者:澳人工智能立法應切合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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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8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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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者:澳人工智能立法應切合實際



澳大法律教授諾維爾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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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學者:澳人工智能立法應切合實際

    澳門大學法律教授諾維爾什(Rostam Neuwirth)表示,雖然中國內地和其他地區規範人工智能(AI)的發展,但澳門“仍然沒有具體計劃”。鑒於立法需要考慮未來發展,本澳這種“觀望”態度暫時是“可以接受的”。認為本澳應繼續研究內地和外國的立法,但由於獨特的法律體系,不應“照搬”其他地區法律。

    內地監管與時並進

    諾維爾什指出,就人工智能而言,中國不僅領先,監管方面也與時並進。歐盟於二○二一年四月提出歐盟人工智能法提案,首次提出全面或橫向監管。

    相比歐盟,中國內地選擇更加專門化的方法,採用多部行業性法律,例如針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演算法、深度合成技術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建議。內地可能採取另一個方向,先從領域的法律入手,然後將不同法律編纂成綜合性法律。歐盟已經建立全面性的法規,之後才針對不同領域增加條文,以釐清不同問題,適應大型語言模型領域所見的快速技術變化。

    全球層面的主要挑戰,是採用相關法律或法規來規範人工智能這項快速演進、跨領域,且具顛覆性創新潛力的技術。第一個重要挑戰,是決定是否需要制訂新的法律來監管,還是現有法律已經足夠。將現有法律與新法律結合,可能是最佳選擇。其次,還需決定每個法律體系的特殊性,即應在何種層級(市、省、國家、地區或全球)採用法律。在這方面,目前主要挑戰之一是如何在全球層級上,將最佳規範層級法律和國家法律互相協調和補充,以規範人工智能。

    特區暫無立法計劃

    由於不同規範方式源自於不同的法律體系和淵源,因此很難比較各國法規。表面上看,中國內地的法規被定性為以國家為中心的監管模式;歐盟則採取以權利為導向的方針,美國則選擇以市場為導向的方針。

    到目前為止,澳門政府還沒有具體或已知的人工智能立法計劃。有跡象顯示,政府正採取“觀望”態度。這在短期內可以接受,因為這個問題相當複雜,且對生活和公共政策制訂的各方面有相互影響,具有挑戰性,需要足夠時間來準備一套能經受未來考驗的立法。這從歐盟人工智能法從二○二一年四月到二四年七月的漫長立法過程中可以看出,在大型語言模型,如OpenAI 開發的ChatGPT出台時,立法過程幾乎脫軌。

    立法考量顧及政策

    有些人將過去幾年形容為從“全球爭相發展人工智能”轉變為“全球爭相管制人工智能”。目前可以靜觀其變,但不可能永遠如此。最重要的是,人工智能帶來的挑戰絕不能單獨考量,解決辦法必須廣泛考慮到一系列重要的社會挑戰,並以貫徹未來的公共政策為目標。

    世界上大多數的法律制度都已準備就緒,以面對與人工智能相關挑戰。未來發展很可能會擾亂現行法律與法規,這意味着現行法律必須修改或補充。澳門特區擁有獨特法律地位,在通過法律前,必須廣泛比較,以適應其法律地位所帶來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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