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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換錢黨”移交公安
當局正立法打擊“換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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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4 8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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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正立法打擊“換錢黨”

    在賭場及附屬設施內非法兌換列刑事

    當局正立法打擊“換錢黨”

    【本報消息】“換錢黨”亂象屢禁不止,坊間不時有聲音促政府將之刑事化,重拳打擊。去年十二月,政府提交《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律草案,但當時以未具條件將非法兌換刑事化爲由,未將“換錢黨”納入法案中。並認為若要將“換錢黨”刑事化,須要從修訂金融法律制度入手。

    最高可囚五年

    然而,鑑於“換錢黨”亂象近期越來越猖獗,衍生多宗刑事案,經多位議員提議,政府近期在《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案引入重大修改,新增經營為博彩的不法兌換刑事化條文,可處一個月至五年徒刑。

    附加禁足賭場

    《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律草案仍在立法會二常會細則性審議,尙未定案。但新文本建議將“換錢黨”在娛樂場的兌換行為刑事化,最高判五年。據悉,條文建議“在娛樂場作出的貨幣兌換業務,推定是為賭博用途;為着有關效力,所有特別用於經營幸運博彩的附屬設施及其他從事藝術、文化、康樂、商業或酒店業相關的活動的鄰接設施,均視為娛樂場。”一經定罪,可處附加刑,禁止進入賭場,為期兩年至十年。在娛樂場外的換錢業務行為,則按現行的金融法律處以行政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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