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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4 8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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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代候選人一審還清白

    遭指控收大陸資金參選

    台民代候選人一審還清白

    【香港中通社八日電】台灣民眾黨前發言人馬治薇,去年以“無黨籍”身份參選桃園市民代,遭指控收受大陸資金參選,桃園地檢署依違反所謂“安全法”、“反滲透法”、“個資法”起訴。桃園地院七日審結認為,馬僅違反“個資法”判處八月徒刑,馬治薇感謝法院還她清白。

    以無黨籍身份參選

    馬治薇曾擔任台灣民眾黨桃園市黨部發言人,因為馬治薇與大陸關係密切,原本要以民眾黨身份參選桃園第一選區立法機構民意代表的她,最後以無黨籍身份參選。

    桃園地檢署指控,馬治薇去年四月初赴大陸,同時,馬治薇接受大陸友人“冰姐”、“阿浩”資助參選桃園市第一選區民代,同時向兩位友人回傳“各機關聯絡名冊”,依違反“反滲透法”等法令聲請羈押獲准。

    兩項指控獲判無罪

    但根據桃園地院七日的判決書指出,因馬治薇提供給友人相關文件屬當事人同意公開的資訊,但友人並無與各部門人員聯絡必要,馬違反“個資法”。

    但法院認為馬治薇回傳給“冰姐”、“阿浩”的名片、通訊錄都非公務機密文書,而且無從以“冰姐”、“阿浩”是大陸人士,就認定為“滲透”來源,因此違反“反滲透法”和所謂“安全法”的部分無罪,僅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八月,未扣案的犯罪所得依法沒收或追徵。

    羈押仍獲兩萬多票

    馬治薇在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後表示,感謝法院終於還她清白,她從一月投票前夕遭收押進看守所,到現在為期七個多月的烏龍大戲總算告一段落,這是她人生中很特別的經歷,大概沒幾個素人能擁有如此特殊的經驗。

    馬治薇指出,這次參選讓她獲益良多,感謝一路上曾勉勵、提攜、照顧和把選票投給她的人,她雖遺憾沒有完成素人參政的最後一里路,但也不後悔走這條路,尤其她人在看守所內還能獲得兩萬多張選票的支持,已為她的參選畫下有意義的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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