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被告逾一百四十項虐兒罪成
童樂居虐兒案九月判刑
【香港中通社七日電】香港童樂居虐兒事件先後三十四名女職員被控虐兒罪,所有涉案職員早前均已認罪及完成裁決。當中十二名被告七日於區域法院求情,指行為受童樂居文化影響所致等。法官聽取求情後,押後至九月二十日判刑。
該十二名被告涉餵兒童樹葉和不明物體,以及旁觀他人施虐而不作為等,早前承認及經審訊,被裁定共逾一百四十項虐兒等罪成,涉及至少廿二名三歲以下幼童。
十二名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指出,童樂居的虐兒文化對被告有所影響;另外,有被告在還押後仍在進修,未放棄自己。
法官質疑,大部分被告均提及受童樂居文化影響,然而這只是犯罪背景,不接受可以辭職,而非加劇不良文化,故不接納此求情理由。法官斥,若案件不被揭發,“相信那班兒童日日都要被人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