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婚事”難為父母與孩子
是日甘句:相親就是一群不懂搞掂女人的男人,去追一群最難搞掂的女人。
甘句是催婚父母最喜歡安排的相親活動的本質,不好聽但是真話。部分父母“皇帝不急太監急”式催婚非常落力,君不見,每逢周末在北上廣等城市某個公園,總有相親角,且大部分是父母代子女前往相親,形同早年北方的牛馬販賣市場,所見所聞總讓人心有戚戚然。既可憐為人父母者,又可嘆部分青年——相親都可以代替,不知道登記、洞房又如何?
然而不少父母仍樂此不疲,把安排子女婚姻當成下半生最重要的事。有專家將安排行為分成指明方向、介紹人選、非他不可和棒打鴛鴦四種,已婚者多有經驗或教訓,只是這種父母的“多管婚事”恐怕是沒完沒了、代代相傳、難有止境的。
研究發現,對“不要挑什麼人”方面男方女方父母高度一致,就是家庭條件不好不能要。在“要找什麼人”方面,女方父母有時會對男方社會地位和工作穩定性比較看重,男方父母則傾向於家庭忠誠度更高、教養更好的女性。
相親方面專家建議年輕人追求“多快好省”:即確定前多見幾個人選;決斷要快,覺得不對就說清楚不再見;好就是好好相處,好聚好散;省就是看不上的人不要再見。對於父母欽定的人選,一是不願意就馬上拒絕;二是定出條件且堅持,比如文科或理科生、在本地工作、身高一米七五以上等毫不退讓,可以節省時間和精力。
父母給子女介紹對象時堅持“非他不可”並不可取,強行安排他人人生非常冒犯和越界。雖然父母與子女利益一致但畢竟他不是你,也不要相信“爸爸媽媽不會害你的”,他們不會害你但可能不明白什麼才是真正對你好。
總之,理解父母催婚和安排子女婚姻的愛心,但聽任父母包辦婚姻極為冒險。
一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