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top top
第A06版:澳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本版標題導航
男童遇溺送院搶救不治
多區月內重鋪增綠化帶
新聞特搜
警一周罰百四亂過馬路行人
     [ 設為首頁 ] | | [ 返回主頁 ] |
今日日期: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4 8月5日 星期
 
3上一篇  
  放大 縮小 默认        

警一周罰百四亂過馬路行人



警方在祐漢街市附近打擊行人違規


警方在中區檢控違規過馬路

    警一周罰百四亂過馬路行人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於七月廿二日至廿八日,在本澳各區開展監察及打擊行人違規行動,共檢控一百三十九宗行人違規個案。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行人應在有適當信號標明的人行橫道(斑馬線或步行線)上橫過車行道;如在裝有交通燈的人行橫道上,行人應遵守交通燈號的指示;如五十公尺距離內沒有經適當信號標明的人行橫道時,行人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方可在人行橫道以外的地方橫過車行道,且應依循最短路線盡快橫過;此外,公共道路使用者不得作出任何可阻礙交通、影響其他使用者的安全或對其他使用者造成不便的行為;違反以上規定者,可被罰款三百元。

    治安警呼籲行人應使用行人過路設施橫過車行道,且在確保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情況下行走,切勿胡亂橫過馬路或作出任何阻礙交通的行為,以免釀成交通事故;駕駛者在行車時,亦應時刻留意路面狀況,保持安全距離和適當車速,人車禮讓,共建安全道路環境。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