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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澳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本版標題導航
公私校教師晉級須符培訓時數
新保安高校通則九月生效
警方料持自衛武器者越來越少
禁毒法附表擬增五管制物
回歸前法律進行次階段整合
電子政務引入勸喻機制
好家園倡優化公屋政策
婦聯:釋放旅客購買力
林宇滔促交代龍環葡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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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4 8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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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附表擬增五管制物



(左起)薛仲明、張永春、賴東生。

    禁毒法附表擬增五管制物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 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律草案,將送立法會審議。草案建議將五種國際列管物質納入規管,並建議立法會以緊急程序審議。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司警局長薛仲明、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賴東生介紹,澳門特區必須將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通過的國際列管物質納入管制,以防止新興毒品對公共衛生和安全構成威脅,以及更好地與鄰近地區乃至國際社會同步預防和打擊毒品犯罪。法案建議將尚未受“禁毒法”管制的五種國際列管物質納入“禁毒法”相應附表內。該五種物質主要為麻醉或精神科藥物,當中四種為2-甲基-AP-237等類鴉片鎮痛劑,一種為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全部都非醫療用途,其中四種未曾在澳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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