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立法強制“美國旗美國造”
【據新華社華盛頓一日電】據美國媒體報道,美國總統拜登本周簽署一項法案,要求聯邦政府只能採購完全在美國製造的美國國旗。
該法案由民主黨聯邦參議員謝羅德 · 布朗與共和黨聯邦參議員蘇珊 · 柯林斯聯合發起,去年十一月獲國會參議院通過,今年七月下旬獲眾議院通過,並提交拜登簽署。
美聯社報道,布朗和柯林斯等人近年一直推動“美國旗美國造”法案,之前的幾次嘗試在參議院獲得通過,但止步於眾議院。
根據現有規定,聯邦政府採購的美國國旗須含有至少百分之五十美國製造的材料。新法案將這一比例提高至百分之一百,並且要求在美國生產。
美國聯邦政府數據顯示,美國二○一五年進口的國旗價值超四百萬美元。
法案遭美網民調侃
這一法案引起一些美國人對民粹主義、保護主義的擔憂,更在社交媒體上引起一些網民的調侃。還有媒體注意到,法案列出了一些“留有餘地”的豁免條款。例如,如果一時造不出市場需要的美國國旗,可不執行百分之一百美國製造的規定。另外,總統如果認定該法案條款與貿易協定條款有衝突,可要求暫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