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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7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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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長:文化安全屬國安範疇



鄧炳強接受香港中通社、香港新聞網專訪。 (香港中通社)

    若以文化工作意圖危害國安須採取行動

    保安局長:文化安全屬國安範疇

    【香港中通社九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七月九日接受香港中通社、香港新聞網專訪時表示,若有人透過文化工作意圖危害國安,必須採取行動。

    香港今年完成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歷史性工作,形成了國安法和維護國安條例“雙法雙機制”相容互補護國安。

    文化安全亦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範疇。鄧炳強受訪時表示,香港是多元文化融合的地方,歡迎不同的創意文化工作在香港進行,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有人想透過這些方式、不止於文化、透過任何方式,目的是想危害國家安全,那是當然不行的。“面對這些情況,我們必須採取行動。”

    至於如何界定目的和意圖屬危害國家安全?鄧炳強指出,“我們以證據為本,究竟當事人做出來的事情,有沒有一個行為構成罪行,包括煽動仇恨、煽動不同界別人士的互相憎恨,或者令人憎恨政府、國家,這些都是客觀的證據。”

    他表示,有了這些客觀證據,還要證明是否有意圖,例如有些是沒有意圖的,可能是不清楚法律。如果證明不了意圖,就證明不了罪行,普通法必須要證明行為、意圖。

    “但正如我所說,一般來說,我相信大家做文化,都是希望市民精神生活更加豐富。”鄧炳強說,相信絕大部分人都不會用這種方式做些危害國家安全的事,“但是如果你真的這樣做,我相信必然會得到應得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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