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視障人士疑遭“趕落機”
香港快運五度解釋原因各不相同
【香港中通社七日電】香港失明人士協進會七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兩名可獨立出行的會員今年五月下旬,打算乘搭香港快運航班出行,但登機後在航班起飛前,被機組人員要求下飛機。視障人士表示,不能接受被無理“趕落機”,並要求航空公司找出責任歸屬及爭取合理賠償。
快運致歉並補償
協進會表示,香港快運於事後五度解釋原因,但每次解釋並不相同,包括機長以安全為由要求兩人落機;因航班超賣而拒絕登機等。香港快運回應,對兩位乘客造成的延誤和不便表示歉意,會作相應補償,已就事件作檢討並改進工作流程,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強調公司有嚴謹的平等機會政策。
兩名視障人士分別三十四歲及廿七歲,分別全失明及剩下一成視力,徐先生是受影響的視障人士之一。他表示,當日登機後,一名快運職員向其詢問有無父母陪同,指“不符合安全指引”,期間態度不佳。
徐先生下機後,有地勤曾表示,兩人可乘搭同日較後時間的航班。徐先生指出,當時便感到奇怪,不理解為何較後時間的航班可符合安全指引,讓其乘機。
香港快運表示,公司的地勤及機組人員均按標準安全程序,評估兩名乘客的情況,因地勤及機組人員作出不同的判斷,為謹慎起見,確保所有乘客安全,將個案上報以作進一步的評估。因評估需時,兩人未能搭乘原定航班出發,在經過管理人員評估後,確認兩人可在沒有同行者情況下安全出行,地勤人員隨即安排他們乘搭同日航班,前往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