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勞加強普法宣傳
棄嬰事件偶有發生,日前一名印尼女外僱涉棄嬰,家中生產後將出生不足一日的女嬰棄置大廈樓梯間,所幸嬰兒情況良好。父母無權剝奪子女的生存權,生母棄置十月懷胎、剛出生的嬰兒,事件令人唏噓。
隨着疫後復甦,更多外僱來澳工作,填補本地人資不足。但因人生地不熟,加上東南亞外僱在語言、文化及生活環境等領域差異,接收本地資訊有困難,部分人或對本澳法律缺乏認識,有需要時亦不知從何尋求協助。案中外僱受體內荷爾蒙變化、生產過程的痛苦及體力消耗等影響,又或經濟、感情問題等,最終以棄嬰逃避壓力。
棄嬰行為觸犯“棄置或遺棄罪”,可被判一至五年徒刑,若遺棄者是直系親屬,處罰會加重至二至八年,倘行為導致被棄者死亡,最高被判五至十五年徒刑。有必要加強向外僱普法宣傳,透過不同方式提升外僱對本澳法律的認知,協助其了解澳門社會及融入社區生活。
本澳是高度發達城市,在經濟繁華背後,對生命的關懷很重要。不幸事件的背後,需逐一個案跟進及介入支援,減少悲劇發生。宜更好支援及關懷外僱在本澳生活,了解困難點及提供協助,促進社會共融。
悅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