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港澳機構參與制訂
廣州發佈氣候投融資地方標準
【本報記者廣州廿七日電】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公佈,包括澳門銀行公會在內穗港澳十家機構共同編製,廣州市批准發佈的DB4401/T 265-2024《企業(項目)融資氣候友好評價規範》,六月廿四日起實施。
這是全國首套“穗港澳”三地機構參與制訂氣候投融資地方標準。
《規範》以《氣候投融資試點地方氣候投融資項目入庫參考標準》等文件為基礎,制訂過程充分體現穗港澳三地機構的協同合作,共同面對全球氣候變化挑戰的決心。
穗港澳三地合作,準確把握《南沙方案》賦予南沙“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戰略性平台的重要定位,注重把功夫下到察實情、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上,用好調查研究工具,確保《規範》出台惠及企業。
《規範》合理引導企業、金融機構、中介服務機構等主體參與氣候投融資活動,為引導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供支撐,集聚金融資源要素、鼓勵氣候創新,賦能南沙區、廣州市、廣東省乃至全國經濟綠色高質量發展。
《規範》針對減緩氣候變化項目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制訂氣候融資項目分類目錄。目錄內容涵蓋廣泛,包括九個一級分類、卅三個二級分類和六十八個三級分類,全面覆蓋清潔能源、綠色交通到節能建築、生態保護等多個領域。
鼓勵參與試點建設
同時,創新性地把“綠色船舶製造”、“先進高效航空裝備製造”、“氣候友好型企業(項目)服務”等納入氣候投融資項目範圍,鼓勵更多粵港澳大灣區內氣候投融資領域、綠色產業鏈上企業深度參與氣候投融資試點建設,為各行業各領域開展氣候友好型工作提供示範。
下一步,廣州市將依據《規範》,標準化推進廣州市乃至粵港澳大灣區氣候投融資項目的徵集工作,打造一批氣候效益顯著、示範效應突出的氣候投融資企業(項目),高舉面向全球全面開放創新的大旗,打造金融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以實在的氣候投融資力量,加大招商引資、聚才引智,聯動港澳、走向世界,助力南沙在發展新質生產力上全面展開、形成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