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缺電?
原定六月除役的台塑麥寮電廠一號機組延役案,引發爭議。島內民間團體要求台行政機構徹查,懲處相關權責單位及主事者。並呼籲,台民意機構將麥電案列入調查首例,雲林縣長張麗善應依“法”駁回可能涉及不“法”的麥電燃煤及操作許可證申請。
台灣地區“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等十四個民間團體日前到台行政機構門口高喊“麥電合約凍結”、“徹查麥電延役”等口號。該聯盟表示,訴求除了希望卓榮泰徹查此案外,也希望台民意機構“職權行使法”修正後,麥電案件能成為第一個運用“調查權”的案例,呼籲跨黨派阻止不“法”合約。該聯盟指出,依台電公佈二○二二年版“全台電力資源供需報告”,今年新上線的興達、大潭、豐德(森霸)燃氣機新增氣電容量四百四十三點六六萬千瓦,仍高於同年除役量。且還未計入新增的再生能源、儲能等。因此以潛在調度發電量來講,沒有麥電,也不會缺電。台電以合約稱因為麥電契約上的電還未發完,所以才會依相關契約延役麥電。但若考量減(脫)煤政策、尊重雲林縣政府二○一五年來的減煤治理政策,就不會陷入煤電合約至上迷思。呼籲台電應立即公佈長年黑箱的麥電廿五年合約及延役新約內容,讓民眾檢視。
台當局經濟主管部門一直信誓旦旦,稱台灣不缺電。民眾質疑既然不缺電,麥寮燃煤是世界碳排放九大怪獸之一,為何屆期不除役,這是自打嘴巴,況且雲林縣由始至終沒表示有核發燃煤許可證給麥電,到底延役有何依據?
馬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