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超車致交通意外被警揭發拘捕
男社工禁駕期揸鐵馬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去年底因逃避責任被罰停牌的本澳男子,日前駕駛電單車發生意外,被到場處理意外的治安警揭發並拘捕,移送法辦。
涉事本澳男子姓李,二十七歲,報稱社工。事發於本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時許,涉案李某駕駛電單車行經白朗古將軍大馬路與提督馬路交界時,從另一電單車右方超車,期間撞及該電單車車身,引致他人倒地受傷。
致他人倒地受傷
警員到場處理期間,發現李某去年十二月因涉及逃避責任,被判罰由本年一月九日起停牌至七月八日。經查問,李某亦承認清楚知悉目前處於禁止駕駛狀態,其行為涉嫌觸犯“過失傷害身體完整性”“在禁止駕駛期間駕駛”及“加重違令”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此外,由於涉案男駕駛者在交匯處路口進行超車引致交通事故,亦違反《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二條“禁止超車”,治安警已對其作出相應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