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署:持續監察市售保健食品
【本報消息】隨着人們對健康意識提高,保健品及膳食補充劑市場蓬勃發展,議員林倫偉書面質詢當局如何加強監管,以確保居民食用的安全?市政署稱,會持續對“食品”類別的本澳市售保健產品作出監察,並與藥物監督管理局建立合作機制,共同處理懷疑問題保健食品個案。
須符標籤法廣告法
林倫偉書質指,現時保健品在坊間及網絡銷售手法、管道眾多,而推出周期時間及轉變包裝速度也變快。質詢當局會否在生產商素質、類型、供應商來源、銷售商手法上加強監管?市政署引述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回覆,指一直依法對遵守《食品標籤法》及《廣告活動》的情況進行監察,並透過部門之間資訊通報和個案轉介,共同保障居民健康與權益。
共同處理懷疑個案
根據《食品標籤法》的規定,凡售賣屬本地生產或進口的預先包裝或非預先包裝食品,須在標籤上列出成份內容,以保障消費者的資訊權。而食品廣告須受《廣告活動》法律所規管,相關廣告資訊應符合真實性、合法性及可識別性等原則的規定,倘廣告內容涉及對健康有好處的宣稱,則須由藥監局批准方可發佈。
定期抽檢防摻西藥
市政署稱,已與藥監局建立合作機制,共同處理懷疑問題保健食品個案,包括聯合到場所巡查看貨源,需要時按各自範疇抽樣檢測,對於問題產品採取相應措施,以保障消費者的食用安全。
膳食補充劑不是人人適合,林倫偉並關注當局會否進一步加強本地保健食品及膳食補充劑的宣傳教育,例如建立供居民查詢的保健品資料庫?藥監局稱,持續透過多方管道進行普法宣傳,提醒業界遵守藥品及聲稱對健康有好處產品廣告規範,提高居民辨別不良廣告、安全用藥的意識。對於聲稱對健康有好處產品的廣告,會恆常監察有關廣告宣傳資訊,保障公眾獲得正確的資訊。為維護居民健康,局方也會定期抽取市場上特定類別如抗疲勞類、降糖類等保健食品進行摻雜西藥成分的檢驗,以打擊有關產品非法摻雜西藥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