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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藝術年展徵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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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4 6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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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藝術年展徵集作品



澳門視覺藝術年展徵集 作品

    視覺藝術年展徵集作品

    【本報消息】文化局訊:由文化局主辦的二○二四年“澳門視覺藝術年展”將於七月十九日起一連三天,在塔石藝文館收件,徵集西方媒材類的當代藝術作品,包括平面、立體及多媒體創作等類別,歡迎本澳藝術家踴躍參加。

    本年文化局繼續舉辦這項在澳門視覺藝術界別具代表性的展覽,為體現展覽的專業性,緊貼藝術發展的時代脈搏,展覽今屆起由原“澳門視覺藝術聯展”,修訂名稱為“澳門視覺藝術年展”,並對徵件類別及數量、評審委員的組成及獎勵內容,作出了一系列的調整及優化。文化局期望透過優化方案,持續增強展覽的專業形象,吸引本地優秀藝術家參加,發掘更多本地藝術人才。此外,文化局將推進展覽與澳門以外的文博機構合作,為獲獎藝術家搭建展示及交流平台,助其開拓合作空間及發展機會。

    下月中旬三日收件

    本屆展覽鼓勵創新及呈現時代精神的當代藝術創作,展現澳門視覺藝術發展的最新面貌,支持、培養和推廣本地優秀藝術工作者。參加者必須年滿十八歲,持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可以個人或團隊名義參加,不能重複報名,團隊最多由四人組成。參加的個人或團隊只能提交一件 / 套作品,且必須為二○二二年至本年間完成的原創作品。是次僅設現場報名,參加者需於七月十九日至廿一日上午十時至晚上七時(中午照常辦公)到塔石藝文館遞交已填妥的報名表及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並提交作品。其中平面及雕塑類作品的參加者需一併提交作品原件及作品相片的電子檔,裝置類及跨媒介類作品的參加者需提交計劃書電子檔及打印本,錄像類作品的參加者需提交作品電子檔,詳情請細閱活動章程。

    得獎受邀外地參展

    獎項方面,設“優秀作品獎”十名,得獎者可獲獎金三萬澳門元及受邀參加翌年文化局在澳門以外的文博機構舉辦的聯展,藉此鼓勵得獎者持續創作及為其提供更多交流展示的機會。評審委員方面,邀請內地或香港或外地來自不同背景的專家和學者,從藝術作品本身評選,有助確保評選的公平性和專業性,同時也能匯集更廣泛和全面的觀點。

    參展章程及報名表格可於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下載,或於文化局視覺藝術發展處索取,地址為塔石廣場塔石創意中心(俗稱玻璃屋)地庫一層,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八九八八 · 四一七五或八九八八 · 四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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