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輿論:“台獨”須顧後果
【中新社北京廿二日電】針對大陸廿一日發佈的《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台灣分析人士認為,該司法文件展現大陸依法懲“獨”的堅定意志,具有警示意味。“台獨”主張者必須考慮相應行徑的後果。
台灣法學學者、《觀察》雜誌發行人紀欣今日受訪指出,《意見》對分裂國家與煽動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及其應負刑責,規定得相當清楚詳盡,希望能對“台獨”分裂分子產生警告作用。《意見》依法有據,考慮周詳全面,其中對“缺席審判”的規定別具意義。
構築司法懲“獨”網
海峽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協會秘書長鄧岱賢受訪表示,此次的新文件同二○○五年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及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相關司法解釋一道,構築大陸通過司法途徑打擊、懲治“台獨”的網絡。主張“台獨”的人必須思考從事“台獨”分裂活動的後果。
針對少數涉“獨”者
至於該《意見》的出台、實施是否會影響島內民眾對於兩岸交流的意願,鄧岱賢認為,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繁榮發展,人民生活安居樂業,是絕大多數台灣人的心願。文件從標題到正文都指明,其針對的是少數人的涉“獨”惡劣言行。廿一日舉行的有關發佈會也說明,大陸還將一以貫之支持兩岸民間往來,造福台灣同胞。
陸加強威懾“台獨”
台媒梅花新聞網的評論文章認為,《意見》警示意味濃。文章具體指,檢視一段時間以來民進黨當局的言行,既未對大陸釋放善意,也無意降低兩岸緊張情勢,其念茲在茲的是推銷“新兩國論”。若民進黨仍輕忽怠慢大陸加強威懾“台獨”言行的力道,形同走在危險鋼索上,將兩岸緊張關係推到臨界點。
淡江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張五岳接受聯合新聞網採訪時分析,大陸方面發佈司法文件依法懲“獨”,該舉措旨在達到威嚇“台獨”的效果,也凸顯大陸遏制“台獨”的工具可因應各種謀“獨”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