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低層唐樓納管理保修
現時澳門至少有三萬個四十年以上樓齡的住宅單位,密集分佈在人口稠密地區,部分存在鋼筋外露、外牆失修、石屎剝落、跌窗等問題。為加強排除社區中的消防安全隱患,消防局逐步針對舊城區的低層樓宇,以及“三無大廈”等開展排查及新防火法宣傳工作。
氹仔某大廈近日再次發生高空窗戶意外墜落,且落在人流頻密之地,幸好未砸中途人,否則後果不堪設想。物業是業主的資產,有責任做好管理和維護,保持樓宇單位內、外良好狀況。根據《都市建築法律制度》規定,樓宇在發出使用准照滿十年後,其後每五年都須要維修保養,但現實中又有幾多大廈會配合?
要推動業主管理大廈並非易事,尤其舊式唐樓。一般單幢式舊樓業權伙數少,業主多已年邁或身體狀況欠佳、行動不便,未會熱衷或無能力管理樓宇。出租單位戶主亦抱着“各家自掃門前雪”心態,多數未有關注日常樓宇結構及設備殘破狀況。儘管業主有意聘用物業管理公司,惟礙於業權伙數少,每月管理費湊合起來僅得數千或萬餘元,不足以支付全職保安、清潔和物管人員薪酬,更遑論大廈公用地方及設施保養支出。
鄰埠香港市建局近年推出“小區復修”先導計劃,主要針對樓宇老化問題,向合資格業主給予財政和技術支援,涉及結合重建、樓宇復修、保育及活化策略,藉此提升社區環境,做法值得本澳借鏡。
樓宇檢修不能一步到位,但相關部門可主動到訪每幢大廈,積極找到潛在風險樓宇,建立資料庫,剔出潛在危險殘樓,並設計復修方案,支援業主開展花費較高的維修工程項目,改善樓宇狀況。針對年長而欠缺經濟能力的業主,可提供維修物料和安排義工,協助修葺其單位的室內部分。
有意見認為,本澳可試行“聯廈聯管”理念,即協助舊式樓宇成立業主會,與其他已成立管理機關的單幢式樓宇合組成小區,共同聘用物業管理公司,實行“聯合式”管理,協助業主攤分聘請管理員、清潔、保養等日常管理開支,減低財政負擔。能否實行,關鍵仍看住戶是否願意配合。
夏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