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參院通過政治資金法修正案
【香港中通社十九日電】當地時間十九日,由日本自民黨提交的《政治資金規正法》修正案在參議院全體會議上獲得通過。
議員須交收支報告
據了解,修改後的《政治資金規正法》要求議員必須提交收支報告的“確認書”,引入所謂的“連坐制”,強化對議員本人的懲罰;其次將“政治資金派對券”購買者的信息公開標準從“超過二十萬日圓(約一千二百六十八美元)”下調為“超過五萬日圓(約三百一十七美元)”;此外,還規定公開政黨給予議員的“政策活動費”的具體使用情況,包括每項具體支出項目和日期,並且在十年後公開相關收據等憑證。
去年十一月,自民黨曝出“黑金”醜聞,多個派閥為所屬國會議員下達銷售指標,要求他們出售政治籌款派對券。如果超過銷售指標,多出的資金將以“回扣”形式返還給議員。這部分資金將不在派閥收支報告和議員政治資金收支報告上登記,從而成為不受監管的秘密資金。去年十二月,日本東京地方檢察廳特搜部以涉嫌違反《政治資金規正法》為由,對位於東京都千代田區的“安倍派”和“二階派”辦公室展開搜查。
立法防童遭性暴力
此外,當天參院全體會議上還一致表決通過了“日本版DBS”創設法,正式成為法律。該法簡稱《兒童性暴力防止法》。DBS參考了英國的制度。預計經過一段準備期後,在二○二六年度前後施行。該法規定,僱主方面必須確認從事接觸兒童工作的人有無性犯罪記錄。為防止兒童受害,規定學校、保育所等有義務確認。對於有性犯罪記錄的人,規定了刑期結束後最長二十年內不錄用等就業限制。即使沒有性犯罪記錄,僱主方面根據兒童或其父母的反映內容,若判斷“存在性侵的可能”,也須採取轉崗等確保安全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