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青創援助還款期延兩年
【本報消息】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訊:為紓緩中小企業償還貸款的壓力,特區政府透過第二十二/二○二四號行政法規《修改第九/二○○三號行政法規〈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及第十二/二○一三號行政法規〈青年創業援助計劃〉》,將兩項計劃的還款期上限由八年延長至十年,並於今日生效。
此規定除了適用於新申請企業外,也適用於現時仍處於還款期的受惠企業。此外,曾獲批“天鴿”中小企業特別援助計劃的受惠企業,亦同樣適用於本次調整還款年期上限的規定。
受惠企業無須申請
對於現時仍處於還款期的受惠企業,有關個案的原批給還款期將自動延長兩年,其援助款項結欠餘額將按尚餘期數平均攤還,讓企業更好逐步清償貸款,支持中小企業穩步度過疫後復甦期。為着便民便商目的及優化行政手續,受惠企業無須就是次還款年期調整提出申請。
經科局將有序分批以手機短訊方式通知各受惠企業有關調整還款期的安排。倘企業希望維持原獲批還款年期的安排,可透過書面聲明方式通知經科局。
有關聲明書可於經科局網頁(https://www.dsedt.gov.mo)下載,填妥並簽署後可透過電郵、傳真或親臨方式交回經科局。
有關是次自動延長還款期措施的詳情、問題集、圖文包等資訊將上載至經科局網站自動延長還款期措施專區。如有任何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二八八八 · 二○八八或透過微信服務號“DSEDTONLINE”與經科局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