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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4 6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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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劫殺埋屍求減刑遭駁回

    終院:手段殘忍冷酷  未道歉賠償

    男子劫殺埋屍求減刑遭駁回

    【本報消息】 二○二一年九月,中區某酒店發生一宗兇殘劫殺案件。一浙江男子殺害女換錢黨並埋屍黑沙海灘,經過兩級法院審理,案件進入終審法院。終院審理認為,被告犯罪手段殘忍冷酷,雖然曾有所配合,但未真心道歉賠償,綜合案情及被告的人格特點,最終維持二審判決,判處被告廿八年九個月徒刑,駁回其減刑請求。

    案情顯示,被告因賭博輸錢,策劃搶劫從事貨幣兌換的女性,並殺害任何反抗的人。事先在網上搜尋分屍、澳門凶殺案、澳門刑事訴訟期等相關資訊,帶行李箱入境後,以兌換港元為由,引誘被害人到自己的酒店房間,隨後突然襲擊,用手勒住被害人的頸部和肩部,並用煙灰缸大力擊打被害人後腦,導致其流血昏迷。趁被害人無法反抗,試圖性侵但未遂。發現被害人已沒有呼吸心跳後,被告清理現場,將屍體裝入行李箱埋於黑沙海灘,並劫去被害人至少廿五萬港元現金,用於賭博。

    被告犯罪故意極高

    一審時,被告被判處二十九年徒刑,上訴至中級法院後,性脅迫罪名獲改判為對無能力之人之性侵犯罪,連同加重殺人罪及加重搶劫罪,被判處廿八年九個月徒刑。被告仍不服量刑,提起上訴。

    終審法院合議庭於去年十月以第七四/二○二三號裁決指出,被告犯罪故意極高,犯罪手段殘忍冷酷,表現出對他人生命的極端冷漠。儘管被告曾配合警方調查,在庭上坦承犯罪事實並表示後悔,但鑑於其他確鑿證據,此配合和自認並未達到預期的減刑效果。

    同時,根據原審法院指出,被告在庭上表現冷漠,並未向被害人家屬道歉或賠償。綜合案情及被告的人格特點,終院維持二審判決,駁回被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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