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球迷涉違《國歌條例》被捕
【香港中通社七日電】中國香港足球代表隊六日在香港主場對陣伊朗隊,進行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賽事。賽前演奏國歌期間,三名香港球迷涉嫌在奏唱國歌時違反《國歌條例》被捕,七日獲准保釋,須於七月上旬再向警方報到。
據報道,被捕的三人包括兩男一女,年齡介乎十八歲至三十一歲。三人涉嫌在奏唱國歌時作出侮辱國歌行為,有人未在奏唱國歌時起立,亦有人背向球場。案件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調查。
《國歌條例》及《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對升國旗儀式和奏唱國歌當守的禮儀有明確規定,例如應當肅立和舉止莊重,如做出不尊重國歌及國旗的行為可被檢控。香港警方強調,任何人如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罰款五萬港元及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