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守則》更新版生效
政治中立前提效忠國家特區
【中新社香港七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七日向全體公務員發出通告,頒佈更新版《公務員守則》。更新版守則列明,公務員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
更新版守則闡明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公務員作為行政機關一員的憲制角色和責任,以及公務員應有的基本信念和操守準則,即時生效。
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表示,更新守則的諮詢一月完成,大部分意見均為支持。守則是在考慮公務員中央評議會、公務員團體、個別公務員等持份者意見後,予以敲定和頒佈。因應《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月生效,相關內容也在更新版守則中加以闡述。
根據更新版守則,公務員團隊必須共同恪守十二項基本信念,包括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以民為本、熱心公共服務、盡忠職守、堅守法治、廉潔守正、政治中立、專業精神、團隊精神、效益為本、績效問責,以及保密原則。
當中涉及政治中立的部分提到,公務員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所有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
更新版守則指出,公務員絕不能因為自己的政見而選擇性地拒絕、拖延或消極地執行他們個人未必認同的特區政府政策,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致使他人對特區政府採取不信任或敵視的態度。
此外,公務員必須遵守與更新版守則要求相符且切合社會對公務員期望的操守準則。所有公務員和其他特區政府雇員均須遵守更新版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