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停被罰心生不滿
台男派出所潑油縱火
【本報訊】據環球網、中時新聞網三日消息:宜蘭縣四十九歲郭姓男子,疑不滿違規停車被警方開罰單,於二日凌晨二時許涉嫌至羅東分局成功派出所潑油縱火,導致六輛摩托車及一輛自行車被燒毀,派出所內外電路全毀。警方循線追捕,該男子被抓前不但拒捕還衝撞警車。案件已移送法辦,宜蘭地方法院法官今日凌晨裁定收押。
據報道,從事保安業的郭姓男子供稱,他五月廿三日在羅東鎮中正南路,因違規停車遭警方開罰單,心生不滿便拿塑膠瓶到台北市某加油站買了七元新台幣的汽油,於二日凌晨帶汽油到派出所縱火。
摩托車停放區縱火
縱火案發生在二日凌晨二時二十分,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成功派出所摩托車停放區突然起火並傳出爆炸聲,警員立即撥打消防電話,火勢於二日二時五十分撲滅,無人員傷亡。警方調閱監控畫面,發現一名男子身穿迷彩背心上衣、迷彩短褲、頭戴安全帽,他開車離去後,停車區就冒出火光,經查是上述男子所為。事件造成派出所內外的電線損壞,僅靠發電機供電。
拒檢撞警破窗被擒
警方前往郭某住處附近發現他的行蹤,上前攔查其駕駛的汽車,對方不但拒檢還衝撞警車,警方追捕十餘分鐘後,在冬山鄉一處道路將其攔停,但郭不下車,警員用警棍擊破車窗,依妨害公務現行犯將其逮捕,並帶回派出所問訊。警員在擊破嫌犯車窗抓人時,兩名警員右手掌及手臂被玻璃割傷,無大礙。
檢獲購買汽油發票
另外,警方在現場查到五月廿九日購買的汽油發票,案件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毀損等罪移送,並建議檢察官申請羈押。經檢察官審訊後,向宜蘭地方法院申請羈押,法官認為該男子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