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招攬賭場職員 啤牌排序偷龍轉鳳
派牌出千呃賭場450萬
【本報消息】以本地人為首的詐騙集團招攬多名娛樂場經理、主任及莊荷合謀“出千”,將按指定順序排列“啤牌”放到牌櫃,隨後按照排列順序投注,從而騙取娛樂場四百五十四萬港元,直至近日被娛樂場揭發。司警接報調查鎖定八名作案人身份,本月廿五日分別於路氹娛樂場、黑沙環區及氹仔區住宅單位將各人截獲,起出二百九十四萬港元懷疑作案所得,警方相信有人在逃,案件仍待進一步跟進。
五名賭枱職員涉案
八名涉案者均為本澳居民,其中五人為娛樂場員工,分別姓鄭,男,卅七歲,賭枱經理;姓譚,男,四十二歲,賭枱經理;姓關,男,卅九歲,賭枱主任;姓陳,男,卅九歲,賭枱主任;姓趙,女,卅四歲,莊荷。五人中最早者在二〇〇九年入職。另三名疑犯分別姓蔣,男,卅四歲,從事沓碼;姓黎,男,卅五歲,裝修工人;姓蔡,男,卅三歲,珠寶店員工。警方相信三人為詐騙集團骨幹。
偷出啤牌盒交同伙
司警本月廿三日接獲路氹某娛樂場報案稱,發現有人趁工作之便,夥同賭客“出千”騙取四百五十四萬港元。司警調查獲悉,案中兩名賭枱經理(鄭某、譚某)未有按照程序,將已掃描的“啤牌”牌盒放入牌櫃,而是交予同伙帶到租住的酒店房間排序,兩人則用假牌盒放進牌櫃。同伙把完成啤牌排序的牌盒帶返賭場,交由同黨置換回假牌盒待用。蔣某會安排人員扮賭客,到關、陳、趙三人負責的賭枱賭博。當出現已排序“啤牌”的規律時,例如三月作案時出現“長莊”及“長閒”;五月作案時出現莊閒梅花間竹,集團人員即加大賭注,從而達到詐騙賭場的目的。
賭場員工收酬犯案
司警調查發現,集團今年三月廿九日及本月五日兩度作案,合共騙取娛樂場四百五十四萬港元。五名涉案娛樂場員工每次作案可獲十七萬至五十萬港元報酬。警方鎖定嫌犯身份後,前日採取行動,先後拘捕八人,同時起出懷疑作案所得的二百九十四萬港元。
警方相信案件尚有多人在逃,正追查在逃者及其餘騙款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