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路的藝人離婚
視帝“阿旺”郭晉安,於無聲處聽驚雷,網上發文:“感恩與你一起走過的歲月!自兩年前起,我們已經分開生活了。經過雙方深思熟慮及溝通,最後,我們決定離婚。這個決定是無奈及艱難……感恩我們也曾經為彼此付出過,為家庭努力過,最後寄予你最大的祝福!”同時,歐倩怡亦貼上相同文字宣佈離婚:也向郭晉安表達感謝和祝福。
不是普通離婚,而是娛圈稀有珍貴的“模範夫妻”、“童話夫妻”的離婚……天有不測風雲,圈有不測新聞。郭歐離婚,給人第一印象似非正路。第一,沒有預告。第二,沒有文告。第三,離婚後事,竟一字不題——兩個兒女如何處理?這是離婚後事的重中之重。
圈中有兩對模範離婚樣本,梁洛施與小小超,文告重點:三個兒子“今後共養”,還有,霆鋒與柏芝,也有文書證明,開記招詳加解釋,“兩兒子共養”……離婚不離骨肉的“人道離婚法”,離婚後,爸仍爸,媽仍媽,家庭樂常在一起。這叫“孩子們共養”,默默成了離婚後事的正路安排,不用為爭撫養權大打官司。旣是模範夫妻,“我們彼此付出過,為家庭努力過……”離婚了,“决定是無奈及艱難……”最艱難莫過於骨肉分離,為甚麼對孩子們今後生活沒有一字交代,好唔對路,內裡是否有文章?
最需要解決的難題,子女誰屬,但隻字不提。還有第二個重點,財產分配,你情我願的話,實際景況,就是如此。“我們離婚了”, 贍養費也隻字不提,如果鬧上法庭,依慣常正路,榮華共享,患難疾病相扶持,家庭是應平分的……網站紛紛揭底,郭晉安擁豪宅和舖位投資,市値九千多萬元,也隻字未提如何分身家。
難道學了“上流家族”風氣,簽了婚前協議書;某些有錢人,將心比已,以為女人嫁入豪門,都是為了貪心家財,所以,流行簽婚前協議書。閣下入門帶了多少財物,出門不能多帶走一分。這樣有侮辱女性之嫌。《逆天奇案》亦有此奇情。聰明縮骨“父親”李龍基,拿出婚前協議書給未來新抱,惹得“大律師”蔣祖曼大怒,婚禮臨門煙消雲散。還是一句:郭晉安、歐倩怡,旣是模範夫妻,離婚程式似太過稀鬆了。
高 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