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籲正視家庭教育缺位
【本報消息】早前有數名未成年人涉欺凌一名清潔公廁的婆婆,承辦案件檢察官已向初級法院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建議,根據有關未成年人年齡及具體情況,採取不同教育監管措施或社會保障制度予以跟進。街總社區青年服務隊隊長江永泰希望社會思考,有關小朋友為何會欺凌老弱?為何沒有人及早糾正其錯誤行為?父母對小朋友有否足夠關顧、教育?
事發後,江永泰曾找有關婆婆及小朋友,冀能提供幫助或輔導。當時婆婆仍然很生氣,由今年二月至四月,婆婆被有關小朋友多次粗言侮辱、扔汽水、扔雞蛋,且曾報警,但因小朋友年紀尚小而未獲即時處理,求助無門。
群聚膽量變大
江永泰質疑,有些事發生在下午,應有人目睹,是否有人冷眼旁觀?警方是否可增加巡查?“倘一開始已有人介入,事件唔會演變至今日咁。小朋友今日做錯事,後日才鬧,佢唔會知道發生緊咩事,欺凌行為只會越來越嚴重。我唔信一開始就扔汽水、扔雞蛋,一定慢慢累積”。
江永泰指出,“其實佢哋仲係好細,本質唔壞,只係群埋一齊膽量變大,抱着好玩心態”。當中也有人曾遭受校園欺凌,“唔知小朋友當時有冇向大人傾訴?學校、家長有冇妥善處理?有可能在學校裡學識欺凌弱小”。
他認為,此事存在多方面責任,“無人教就唔會知道規矩,小朋友變壞都係大人責任、社會的責任”。有時欺凌婆婆是在晚上十一時許,父母有否關心小朋友身在何處?“我哋唔係認同小朋友嘅行為,但要去了解點解會發生呢件事?點解會演變到咁?從而去糾正”。
父母角色淡化
多年前線社工經驗,江永泰有感現今雙職家庭、單親家庭漸增,許多小朋友由隔代、父母其中一方,或工人照顧,成長過程缺乏親密的人提供教育或作為榜樣。與家人聯絡仰賴聊天軟件,連打電話也甚少,晚上補習後回到家已十時,翌日又要上學,“父母角色好似唔係咁見到,呢個係整個社會都要思考”。
希望政府能真正做到跨部門合作,整合資源,設協同聯防機制。學校方面也要多思考如何做得更好。常言道“懲教”,應該“懲”與“教”並重,因最終目的是要令行為人改過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