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醫療券擴至深合區使用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15/2024號行政法規《二○二四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而該行政法規及相關補充法規的效力於二○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終止。該計劃專為根據該行政法規的規定補貼由醫療人員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提供的家庭醫學醫療服務。補貼金額為六百澳門元,補貼是以發放電子醫療券的方式給付,受益人須最遲於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使用電子醫療券。此外,有關二○二四年度電子醫療券的執行規定亦已由第7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第7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12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指的附件,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修改內容包括:從該附件的受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名單中,剔除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序號9.2),以及在該名單中增加兩個受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分別是滴灌通(澳門)金融資產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國泰君安證券(澳門)一人有限公司。
第7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符合法定要件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於二○二四年度獲發放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金額為七千澳門元。該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