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只做首期生態島
林宇滔質疑非常規做法
【本報消息】生態島項目總面積二點四五平方公里,環保局是次環評公示僅針對首期工程的一點四平方公里填海面積,議員林宇滔指環評應是整體評估,不可能個別評估或“斬件評估”,質疑做法非常規。
林宇滔就生態島首期項目環評首次公示發表意見,指出本澳在未有正規的惰性拆建物料篩選設施及建設規劃的情況下,所有新增堆填區或跨境處理惰性廢料都是徒勞。
當局今次環評公示僅針對首期生態島工程,林宇滔認為,環評應是評估整個項目,而非個別或“斬件”式評估,否則造成下次評估倒果為因,以是次工程降低評估要求。
生態島選址在路環以南,林宇滔表示,政府由始至今未有提供現選址與其他選址的優缺點比較方案,且更聲稱選址由內地專家論證,實有以偏概全、委過他人之嫌;也未有回應為何不選址在港珠澳人工島南部、新城A區東側,有關位置完全不影響現有航線、防洪排砂線及所有用途。今次選址亦明顯沒有遵從中央長年要求澳門填海用地要集約利用的核心原則。
他說,澳門填海過百年以來,從來未在路環以南海域大規模填海,上屆政府曾倡議在路環更南、離岸更遠海面填海的第四空間方案,被中央駁回;橫琴島南岸多年前提出的填海方案亦同樣未能成功。更重要是,路環南岸長期維持自然生態環境,不單成為一級國家重點保護物種的中華白海豚不同種群的社交走廊,更是澳門海上活動及帆船比賽的重要用地,在本澳八十五平方公里管理海域中其生態價值及使用價值為最高。
林宇滔強調,澳門處理建築廢料的關鍵,是從源頭做好減廢,及早建好篩選設施,將堆填區所有可再利用的惰性廢料及海泥進行篩選後在地或跨境利用,並制訂明確可行的零建廢政策。
在未完成源頭減廢及資源再生重用的前提下,絕對不應、亦不能輕易填島處理,尤其不能在路環南岸的絕無僅有的天然海岸線的海面填島。在達至零廢堆填目標後,當局才應考慮在必要時,以規模最小、對生態影響最低的大前提下,作出極度克制的填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