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後首度恢復 六月中公佈名單
符條件央積金帳戶注資七千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向符合法定要件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個人帳戶,發放七千元的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即日生效。這是疫後首度恢復央積金預算盈餘特別分配。
社保基金表示,根據行政長官批示,符合法定要件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個人帳戶擁有人於本年度獲發放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金額為七千元。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公佈時間與以往相若,預計在六月中,請居民留意社保基金發出的消息。名單公佈日將同時詳細介紹聲明異議及提款等各項安排。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如歷年財政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允許,可進行預算盈餘特別分配發放。相關分配及金額是在經聽取財政局的意見後,由公佈於特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