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粵澳生兩津貼下周申請
教青局於四月廿二日至五月三日期間接受《二○二三/二○二四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的申請,津貼的申請對象為在二三/二四學校年度就讀於廣東省學校非高等教育階段的澳門居民學生,申請人可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個人帳戶登入“一戶通”網頁版或手機應用程式提交申請,逾期申請將不被接納。
每名學生的學費津貼金額將根據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學費來確定。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為八千澳門元,小學、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為六千澳門元。
學習用品津貼金額為定額,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一百五十澳門元,小學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四百五十澳門元,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七百澳門元。
就讀高中教育階段的申請者,須於七月至八月期間,修讀由教青局組織,旨在加強學生對澳門政治、經濟及文化等方面認識的課程,課時不少於十二小時,且出席率須達百分之八十,方可獲發津貼。
有關津貼將於十月起發放,款項將存入申請人的父母任一方、監護人或成年學生的澳門銀行帳戶內。如對申請有疑問、遇有特別情況或需要協助者,可電郵gdras@dsedj.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八三九七 · 二五一二向教青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