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駕車撞死六人罪犯伏法
【本報記者廣州十九日電】廣州市中級法院今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罪犯溫慶運執行死刑。廣州市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溫慶運去年一月十一日在廣州鬧市中心故意撞人一案,共導致了六人死亡、二十多人受傷。
洩憤釀六死廿傷
案情透露,去年一月十一日下午五時左右,溫慶運為發洩個人情緒,在廣州天河區故意駕車連續衝撞行人和道路設施,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等嚴重後果。
根據判決書中記錄的溫慶運供述,案發大約一年前,他在社交平台上將自己包裝成“富二代”追求異性,後被他人拆穿,讓其顏面掃地。案發當日溫慶運曾被父母責罵亂花錢,之後駕駛其父名下寶馬汽車外出,駕車至十字路口時,突然產生想釋放自己內心壓抑的想法,直接加速驅車持續朝人群衝撞過去,導致六死二十多人受傷。
最高法核准行刑
去年四月十八日,廣州市中級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溫慶運死刑。溫慶運上訴後,去年六月二十八日廣東高級法院對上訴案作公開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准。
最高法院依法訊問了溫慶運,聽取並審查了辯護律師所提意見,經覆核認為一審判決、二審裁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核准溫慶運死刑。
廣州中級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溫慶運會見了其近親屬,充分保障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