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責晩間街上流連不返家施報復
四小學生涉欺凌長者法辦
【本報消息】近日網上流傳一則“童黨毆打老人”的帖文,內容指一名長者遭四名青少年辱罵欺凌。司警表示,局方得悉事件後高度重視,隨即立案跟進,透過關注少年組迅速尋獲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助查。經查存在犯罪事實,案件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辱駡擲物掃把打頭
四名涉案未成年人均為男性,未滿十六歲,就讀於花王堂區某小學,四人不同年級及班級。四人涉嫌觸犯傷人及侮辱罪,移送法辦。案中被襲女長者是本澳居民,在四人就讀的學校附近工作。
司警調查發現,涉案四名小學生在今年二至四月期間,至少四次到女長者工作的地點,多次以粗言穢語辱罵,並向其掟雞蛋、汽水罐等,本月中旬更以掃把打傷女長者頭部。女長者受欺凌後感到委屈,將事件告知女兒。其女兒在網上公開揭發事件。
司警傳訊四人問話
司警調查後迅速鎖定四人身份,透過關注少年組成功尋獲四名小學生及其監護人,並帶返司警局問話。四人供稱,作出欺凌行為是因較早前某晚曾遭事主質問為何仍在街上流連不返家。其中有人稱曾被事主潑水感到不忿,故作出報復行為。司警調查後證實事主並無向四人潑水。
青少犯罪有法懲處
司警局指出,未成年人作出犯罪行為同樣須負法律責任。若違法青少年已達刑事歸責年齡,適用與成年人相同的刑事程序,並按犯罪情節處罰。年滿十二歲未滿十六歲的違法青少年,則根據《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規定處理。未滿十二歲的違法青少年,將根據第65/99/M號法令規定的“社會保護制度”的一般措施適當監管。
共護青少健康成長
司警局將持續與教育界緊密合作,加強預防和打擊涉及青少年的違法犯罪。同時,青少年應時刻守法,潔身自愛,切勿結夥違法、欺凌弱小。家長也應多關心子女,灌輸守法意識,共同守護青少年健康成長。強調絕不容忍任何違法犯罪,公衆如遇犯罪或知悉犯罪線索,即向警方舉報,切勿啞忍縱容,以免助長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