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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澳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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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企業家訪柬拓商機
嶺南風展多國名家書畫佳作
機構擬推澳清真餐飲業發展
澳可走經濟多元差異發展之路
國台辦:合法合規
文化局:各地均有類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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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4 4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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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各地均有類似措施

    文第士街一號房屋列文物更好保護

    文化局:各地均有類似措施

    【本報消息】文化局訊:就有關文第士街一號房屋(即“孫中山紀念館”)列為本澳被評定的不動產一事,文化局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於去年三月對六項不動產啟動評定程序,並經評估不動產的價值及聽取業權人、文化遺產委員會及公開諮詢之意見等程序後作出綜合考量,特區政府並於今年三月透過第六/二○二四號行政法規公佈,將上述房屋列為被評定的不動產,透過法律方式更好保護其文化價值。

    正常使用不受限

    現時,本澳被評定的不動產大部分均為私人所有,法律沒有對有關不動產的正常使用等作出限制,且業權人可按上述法律規定,享有相應的稅務優惠及支援措施。

    另外,上述法律並未有對被評定的不動產的買賣作出限制,僅倘在有關不動產出售時,澳門特區方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而有關對不動產類文化遺產的評定制度、保護機制、支援措施及優先購買權利等,亦普遍見於包括葡萄牙、日本等國家,以及台灣地區的文物保護法律制度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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