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退票不能話變就變
近日一條“因爸爸去世去不了演唱會,大麥網退票要提供死亡證明”的求助帖引發關注。娟女士稱,多次溝通下,大麥網提出讓她提交父親已經去世的死亡證明,但又反悔“有這些證明資料也不能退……”她感到維權無力,決定求助網絡。
在公眾的固有認知中,買票、賣票、退票,都是慣常操作,理應“方便快捷”。遺憾的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消費者因家庭突遭變故,無法按原計劃前往演唱會現場,遂向票務平台提出退票申請。然而,平台方卻要求消費者提供父親的死亡證明作為退票依據。這種看似機械、冷漠的處理方式,不僅給消費者帶來了二次傷害,也在社會輿論中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如今演唱會經濟備受追捧,演唱會甚至被多地稱為“行走的GDP”,帶動當地文旅市場的活力,不該成為被垢病的一環。“死亡證明”都不行?解決退票難題須下狠功夫了。
無論是什麼商品,也不管在什麼行業,“一經售出概不退換”的規則從法律上來說,根本站不住腳。當一個平台、一個行業頻頻被投訴舉報的時候,或許也是其洗牌之時,各相關方都應有所作為,積極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票務平台在退票問題上擁有一定的自主權,但並不意味着平台可隨意制訂規則,無視消費者的合理訴求。為何平台方那麼底氣十足地拒絕退票呢?這背後的問題值得反思。
仙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