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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4 4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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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選舉設資格審查機制

    立會選舉設資格審查機制

    間選取消投票權證明書規定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介紹,“立法會選舉法”修訂法案設置確保資格審查程序順暢運作的機制,同時完善選舉程序,保障選舉公平、公正和廉潔。

    陳澤武昨在二常會會議後表示,法案建議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成員在就職時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如拒絕宣誓,又或就職後經事實證明“不擁護”或“不效忠”,則喪失任職資格,由行政長官委任替代人。

    國安委提審查意見

    澳門特區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審查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並就不符合條件者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具約束力的審查意見書;對於立法會選管會根據國安委的審查意見書作出的決定,不得向立法會選管會提出聲明異議或向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國安委資格審查時主要參考二○二一年第七屆立法會選管會制定的審查候選人的七項準則,也可再優化。立法會議員候選人在被提名當年或之前的五個曆年內曾依法被判斷為不擁護或不效忠,其提名將不被接納。

    研一戶通選民登記

    間選方面,取消投票時必須使用投票權證明書的規定,即日後參與間選投票的選民,只須手持身份證就能參與投票,陳澤武相信會使投票更高效。

    另外,法案意見書並提及,政府將研究採用“一戶通”方式,方便居民自行辦理選民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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