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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澳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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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局:整體考量調整巴線
社諮委倡設標語警示免誤會
民眾建澳促善用石排灣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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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4 4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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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諮委倡設標語警示免誤會



皇朝觀音像為旅客指定的“打卡”點,而非參拜場所。

    旅客疑觀音像參拜化寶險釀火災

    社諮委倡設標語警示免誤會

    【本報消息】前日清明節,一名內地男子在皇朝區觀音像對開石灘用火清理雜草及枯木,疑因化寶參拜觀音被查。中區社諮委黃萬濱建議,當局不妨在相應景點當眼處豎立提示字句,以免引起誤會,甚至觸犯法例。

    加強宣傳防火

    黃萬濱說,可幸事件未引起火災或導致受傷。為此建議當局可因應未來將有更多來自不同地區及信仰的旅客訪澳,在相應景點出入口或當眼位置,豎立起如“只供觀賞”、“請勿祭祀”、“不設燃燒冥鏹”等字眼或標語警示,提醒旅客免觸法網。

    亦可將有關警示放置於同類型的風景名勝區域,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中區社諮委蔡通認為,當局不妨也在公園、綠化區尤其宗教場所等容易引發火警的公共空間適當增設防火宣傳警示及標語,提高大眾安全認知。她引述《公共地方總規章》規定指,在公共地方焚燒冥鏹等紙祭品時,應於適當的容器內燃燒,在沒有明示可生火或燃燒物料的地點,必須事先獲得當局許可。提醒居民在進行上述祈福等活動時應遵守相關規定,避免因觸犯法規而被罰。

    就這次事件,當局有必要加強向包括旅客在內的廣大群體介紹《公共地方總規章》等法律法則,建議有關部門在清明節、盂蘭節、中秋節等特定節日,以流動攤位、展覽等形式在出入境口岸及旅客旺區同步進行線上線下的宣導,以減火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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