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區體育設施因應海濱綠廊調整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林倫偉早前書面質詢如何利用閒置土地優化體育及旅遊配套設施,包括能否利用在旅遊景點附近的黑橋街及地堡街交界的已回收土地,增設臨時的士站等做法,以優化土地利用率。
配合整體城市規劃
土地工務局長黎永亮回覆表示,該局一直按照《城市規劃法》的規定跟進土地的規劃利用。對於尚未落實永久用途的土地現列為土地儲備,配合特區的長遠發展,倘職能部門提出臨時用地申請,如經審視研究後認為條件合適,會將部分土地交其作臨時休憩、康體或文化等公共設施用途。
至於會否有規劃再開設二十四小時形式的運動場地,或再設臨時場地,例如在綠廊第一、二期中間,鄰近孫逸仙大馬路之土地(新城B區東側)?黎永亮引述市政署表示,就澳門半島南岸海濱綠廊第一期與第二期項目中間的土地,須配合整體城市規劃,現階段未有條件設置臨時運動場地。市政署在啟動南岸海濱綠廊第二期工程時,會爭取先啟動建造鄰近舊大橋一側,包括球場的部分,以便居民可較快使用到新場地。
他引述體育局表示,為配合澳門半島南岸海濱綠廊第二期項目的開展,現時設置在新城填海區B2地段A地塊內的體育設施將會調整。為滿足居民對體育空間的殷切需求,體育局已向有關規劃部門提議,期望在條件許可下,保留或增設該區的體育設施。現時,體育局轄下大部分體育設施均是由早上七時對外開放至晚上十一時,部分場館如蓮峰體育中心及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運動場的田徑跑道更是為方便晨運人士而於早上六時對外開放。考慮到目前對外開放的體育設施的使用情況,體育局現階段未有計劃調整轄下體育設施的開放時間。
完善整體規劃佈局
黎永亮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二〇二〇至二〇四〇)》已提出將規劃範圍土地劃分多類用途,包括公用設施區、生態保護區、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等,為居民提供更多康體、休憩和公共開放空間。目前,編製“外港區-1”和“外港區-2”詳細規劃工作已順利開展,會基於該區現狀和發展需要配置相應的公用設施,不斷完善整體規劃佈局,增加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優化民生配套服務和公共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