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胸口受傷難忍痛楚自行求醫
男子撞車不顧而去後自首
【本報消息】治安警拘捕一名本澳男子,其涉嫌日前凌晨於鏡湖馬路與渡船街交界發生交通事故後,棄車不顧而去。該名男子事後自行到警局投案,其行為涉嫌觸犯逃避責任罪,治安警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男子姓吳,四十多歲,本澳居民,報稱商人。
案情指出,本月十五日凌晨,治安警接報鏡湖馬路與渡船街交界發生一宗交通事故,警員到場接觸到一名的士司機,其稱較早前駕駛的士途經上址時,與一輛輕型汽車發生碰撞,報警求助,其後涉事汽車司機遺留其車輛在現場便自行離開。
同日下午,涉案汽車司機吳某自行到警局處理有關事故。經調查,有人承認在上址撞及有關的士,並曾與的士司機商討賠償但不果,聲稱當時因事故引致其胸口受傷,由於難忍痛楚,自行離開現場前往醫院求診。其否認逃避責任指控。
涉無讓先被檢控
治安警表示,綜合調查所得,有強烈跡象顯示其涉嫌觸犯《道路交通法》第八十九條“逃避責任”罪。此外,就吳某駕駛車輛在三角讓先符號街口無讓先撞及其他車輛引致交通事故,警方已對其作出相應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