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三條草案逐條審議完成
料今日開始審議修正案
【本報消息】據中新社、港媒十三日報道:香港特區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十三日下午宣佈,已完成對條例草案逐項審議的程序,所有條文均已解釋並審議過。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長鄧炳強亦確認所有條文已在委員會審議。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八日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其後交由法案委員會進行逐項審議工作。法案委員會自八日下午起密集開會審議,截至完成逐項審議程序,委員會舉行了二十節會議,審議時間超過三十八個小時。
廖長江表示,完成逐項審議程序後,法案委員會將會審議條例草案的修正案,預料明日開始。
根據香港特區制定法律的程序,法案委員會完成研究法案的工作後,會通知內務委員會並以書面形式匯報商議結果。除非內務委員會另有決定,否則該法案即視作已準備就緒可恢復二讀辯論,屆時負責法案的官員或議員會獲通知可作預告,在立法會會議上恢復法案的二讀辯論。二讀法案的議案獲通過後即告提交全體委員會審議,審議通過後隨即進行三讀程序。條例草案須通過三讀程序才能制定成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