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晶瑩認生意被法庭查封
藝人陶晶瑩二二年與劉姓友人,成立餐飲品牌“辣杯杯”,不料日前與股東意見分歧,雙方撕破臉鬧上法庭互告。昨日,她出席記招時,宣佈將在六月廿九日於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舉辦“Crazy Momoment瘋陶秀”後,坦言餐飲品牌目前除了實體店面關店,網購部分也因官司而結束販售,粗估損失約二百萬。她說網購結束販售並非她意願,“是法院執行扣押的,那就是依法遵守。”也透露由於公司開不久,員工的遣散費還應付得過來,也開始有同業找她合作。
陶晶瑩苦笑說:“謝謝他們的肯定,但可以讓我喘息一下嗎?我覺得很累,但也學到很多,他們找我開會,原本只是要代言,也才發現我深入知道那麼多事情,說要合開公司。”記招上,任賢齊、林依晨、孫燕姿等人都錄製VCR支持,讓陶晶瑩感動落淚,林依晨更大讚她“孟母三遷”的精神值得敬佩。陶晶瑩說自己陪兒子從一月開始到新加坡讀書,更每天當起“孝母”準備便當,女兒也即將畢業升大學,她五月要飛往美國參加畢業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