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北大生被執行死刑
【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紅星新聞一月三十一日消息:一月三十一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北大學生弒母案”罪犯吳謝宇執行了死刑。
據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死刑覆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吳謝宇死刑。
持啞鈴槓擊母亡
最高人民法院覆核確認:被告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後,認為母親謝某某生活已失去意義,於二○一五年上半年產生殺害謝某某的念頭,並網購作案工具。二○一五年七月十日下午五時許,吳謝宇趁謝某某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槓連續猛擊謝某某頭面部,致謝某某死亡。後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某某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某某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一百四十四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十餘張身份證件, 用於隱匿身份。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吳謝宇所犯故意殺人罪手段殘忍,情節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嚴重違背人倫道德,嚴重踐踏社會公眾的認知和情感,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吳謝宇連續實施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犯罪,主觀惡性深,且毫無悔罪誠意,應依法懲處。
死刑前未晤親屬
一月三十一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吳謝宇執行了死刑。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執行死刑前,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告知吳謝宇可以申請會見親屬,但吳謝宇未提出申請。
吳謝宇父親生前好友劉先生(化名)告訴記者,已經知道吳謝宇被執行死刑,也和吳謝宇的家屬進行了聯繫,目前正準備處理吳謝宇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