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齊下監管鮮活食品
居民生活及消費模式的改變,市政署年前開放更多經營者進入鮮活食品零售市場,《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制度》二月一日生效,強化食安監管,亦簡化了開業流程,有利於市場發展需要及便民生活。
市政署公佈的資料顯示,目前本澳已有三百六十多家鮮活食品場所,分佈在全澳不同社區,由連鎖以至家庭式經營均有,且絕大多數並非售賣單一食品,對便利居民生活起到一定作用,亦逐漸改變了居民集中到街市或超市購買鮮活食品的習慣。
鮮活食品供應場所在疫情期間明顯增加,分散的經營,有利於減少人群過份集中於街市或超市等主要供應點。本澳在食品貨源供應一向較有保障,鮮活食品的分散供應,可以避免如疫情期間出現的盲目“搶購潮”,同時有利於平衡市場競爭,保障消費者權益。隨着新制度不用攞牌,開店簡易,料同類店舖數量將不斷增加。場所在設備、環境衛生及場所管理等各方面如何監管到位備受關注。
食安問題涉及千家萬戶,該類場所將可能成為社區供應鮮活食品的主流,有必要完善監管。特別是冰鮮或鮮活肉類的存放條件、場所環境衛生等,須嚴格監督。現行的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發牌制度沒有處罰,過往對不符合衛生的場所,當局只能勸喻。新制度下若經勸喻無改善者,將按行政違法罰款,增加阻嚇作用。在新制度實施前,店舖亦應自行查找不足,整改以符合衛生條件。現今的消費者更重視食品衛生及食材的新鮮度,衛生透明的環境,亦有助招來顧客。
新制度簡化了開業的行政手續,將有利業界發展,起到扶持中小企的作用。因易於開店經營,當局更須要強化鮮活食品來源的監管,包括鮮活食品的定期抽樣檢驗及巡查,以確保產品的品質及衛生安全,並聯同海關等執法部門,加強打擊及堵截走私各種鮮活食品。居民對售賣產品如有懷疑,亦可以透過“市政在線”等渠道舉報,堵截問題食品流入市場。多管齊下,有助完善鮮活食品的監管與食安。
夏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