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
魯迅在《朝花夕拾》中,寫過一篇〈狗·貓 · 鼠〉的文章,他說:“我是常不免於弄弄筆墨的,寫了下來,印了出去,對於有些人似乎總是搔着癢處的時候少,碰着痛處的時候多……。”可見碰撞的發生,輕則受傷,重則致命。
話分兩頭,他鄉遇故知,偶然碰面,這一碰不但無痛無傷,喜悅之情無以名狀;“花間一壺酒,獨酌無相親,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三人成衆,只是虛擬,怎比得上幾枝公淺斟低酌,互相碰杯。這種碰的確是碰撞,兩隻琉璃杯觸碰,鏗然有金石聲,聲聲入耳,喜悅之情莫可言宣。
藏族最親密的禮節行禮時雙方臉擦臉,額觸額或頭碰胸部。這種禮節只有在家人或最親密的人遠行時才舉行。藏民歌《尼洋河畔的深夜》:“親人呀!明天就要別離,讓我們緊偎在一起舉行碰頭禮。”
近世由於很多國家動亂,很多人投奔怒海,生死未卜,前路茫茫,那就只好碰碰運氣,這種碰不但可怕亦可悲。最不幸的是被發現偷渡,或被拘捕,或遭遣返,這種情形謂之碰釘,廣府話稱之為撞板。
撞板另一種稱謂就是碰壁,這是指某事遇到阻礙或遭拒絕,亦指事情行不通。譬如向女子求婚而遭拒絕,更受到奚落,感到面懵,這就是碰壁。
世風日下,產生一種新碰撞謂之“碰瓷”,實即勒索,是故意製造“車禍”。歹徒選擇最安全的辦法和所處位置衝向汽車,配備雞血在身,假裝被撞傷,張開獅子般大口,要求賠償,而且聚集一班所謂“路人”作證,車主往往只求息事寧人,賠錢妥協。消息說:的哥涉碰瓷,半年內十三事故過程成因同出一轍。終於受到法辦。無良的哥碰瓷,結果是他自己碰壁,可謂天網恢恢。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