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積極準備廿三條立法
涉案被告請海外律師先取特首證明書
【香港中通社二十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二十日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當局正積極準備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的工作,待準備就緒會公佈諮詢方式,強調目的是盡量收集意見,集思廣益。
林定國指出,相信今日大眾對守法的自覺性一定比三年前高,但不能量化。市民關心廿三條立法很合理,政府會適時多作解說,令市民明白立法的目的和內容。
目前,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當事人若想聘請海外律師,要先取得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證明書。當被問及基本法第廿三條會否看齊,林定國回應稱,《法律執業者條例》修訂時已訂明,海外律師要來港處理涉國安法及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都適用於新規定,這是定義的問題、不是凌駕性的問題,由於已處理好,故毋須在廿三條立法時再處理。
一月廿五日,香港特區立法會將舉行本年度首場“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主題包括基本法廿三條立法。
香港特區政府行政署透露,特首希望諮詢議員,如何確保廿三條立法具前瞻性,能有效應對突如其來並難以預測的新風險、新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香港安全和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利益?特區政府在履行憲制和法律責任時,應如何處理廿三條立法、全國人大於二○二○年五月廿八日授權人大常委會訂立香港國安法的決定,以及香港國安法之間的關係、銜接和兼容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