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實名制購票 提高對外售票比率
當局:多管齊下遏炒“黃牛票”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林倫偉書面質詢當局針對炒“黃牛票”立法修法,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經徵詢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及消費者委員會的意見回覆時稱,遏止炒賣“黃牛票”須多管齊下,除刑事手段外,亦可透過完善售票方式和規則,如引入實名制購票、提高對外售票比率、透明度等,遏止炒風及減低詐騙犯罪風險。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代局長陳子慧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關注藝文表演活動門票炒賣或詐騙犯罪等情況,相關部門透過巡查監察、聯繫協作及宣傳教育等不同方式,持續預防及打擊與演出門票有關的不法活動。
其中,治安警察局透過酒店業聯絡機制,與演唱會舉辦場地的酒店保持密切聯繫,了解演唱會的門票售賣情况,並與酒店保安部門合作,倘發現酒店範圍內有兜售門票的情况,警方立即派員處理。
司法警察局亦高度重視打擊炒賣票券的違法犯罪行為,持續通過線上線下方式收集情報,部署執法行動,針對以外掛程式搶票的行為,倘存在電腦詐騙、干擾電腦系統等情節,將依法予以打擊。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在演唱會舉辦當天,治安警察局派遣制服及便衣警員在場地周邊巡查及監察,倘發現涉嫌炒賣演唱會門票人士,定必依法處理。
至於遏止炒賣“黃牛票”須多管齊下,除刑事手段外,亦可透過完善售票方式和規則,如引入實名制購票、提高對外售票比率、透明度等,遏止炒風及減低詐騙犯罪風險。
對於各種與票務有關的不法行為,現時可透過相應法律規定執法及懲處,例如《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已有相關規定,特區政府會因應社會狀況適時檢視相關法律。
此外,消費者委員會致力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持續透過多渠道推動消費教育工作,尤其向消費者宣傳關於網上消費的注意事項,提醒消費者在網上與不知名人士進行交易的風險。倘消費者依循正規售票系統以外的渠道購票,除有個人信息洩露風險外,亦有機會錢票兩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