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正副主任官職
金情辦下月併入警察總局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制訂第二三 / 二○二三號法律《修改第一 / 二○○一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將項目組金融情報辦公室納入警察總局,增加警察總局職責及職權,以便參與預防及打擊有關清洗黑錢、資助恐怖主義及資助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的犯罪活動。
為配合第二三 / 二○二三號法律實施,政府制訂《修改第五 / 二○○九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並已經行政會完成討論,將與第二三 / 二○二三號法律同於二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警察總局局長梁文昌,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朱婉儀介紹,法規明確金融情報辦公室為警察總局具技術及獨立運作的從屬機構。訂定其職權,以履行警察總局的新職責。同時,設立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及副主任的官職和訂定其職權。
此外,法規將十月二十九日定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日”。